《韩非子·和氏》载:春秋楚人卞和得一璞玉,献给楚厉王。厉王的玉匠说是石头,被以欺诳罪斩去左足;后献给继位的武王,又被斩去右足。文王即位,卞和因蒙冤受屈而抱璞痛哭于荆山之下,文王派人剖璞,终得宝玉。因称“和氏璧”。
《韩非子·和氏》:“ 楚 人 和氏 ( 卞和 )得玉璞 楚 山中。奉而献之 厉王 。
厉王 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 和 为誑,而刖其左足。及 厉王 薨, 武王 即位, 和 又奉其璞而献之 武王 。 武王 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 和 为誑,而刖其右足。 武王 薨, 文王 即位……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 和氏 之璧’。” 明 张煌言 《黎大行濒行》诗:“殿上未归 和氏 璧,橐中谁赐 陆生 金。”亦省称“ 和璧 ”。《汉书·邹阳传》:“故无因而至前,虽出 随 珠、 和 璧,祇怨结而不见德。” 南朝 梁 沉约 《咏帐》:“甲帐垂 和 璧,螭云张桂宫。”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 贺方回 作 王子开 《挽词》:‘ 和 璧终归 赵 , 干将 不葬 吴 。’” 清 姚鼐 《咏古》:“ 和 璧非珠翠,流光悦妇人。”参见“ 完璧归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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