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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朗姆酒,为什么以前的海盗这么喜欢喝它呢?

什么是朗姆酒,为什么以前的海盗这么喜欢喝它呢?先说一个不算特别冷的知识:在大航海时代中后期,远洋水手收到的跑船薪水都是用朗姆酒抵扣的……这是因为在欧洲殖民者掠夺新大陆的第二阶段——蔗糖时期,糖蜜“底料”唯一可处理的方式,就是用来酿糖蜜酒——朗姆酒。不过欧洲殖民者及其奴隶对糖蜜底料的再加工并非原创,而是在新时代下的二次重复。

起源

最古老的朗姆酒诞生自古代印度,古印度医学认为糖蜜酿造酒是一味养生药材╮(╯▽╰)╭

据阿育吠陀(Āyurveda,意译“养生之术”)的医学典籍《遮罗伽本集》记载,公元 7 世纪的医生伐八他(Vagabhata)曾用印度南部海岸盛产的甘蔗榨汁,主要部分被用于做“石蜜”(冰糖),剩余底料经过发酵提纯(蒸馏),得到一种酒类提取物。

伐八他将这种提取物作为主料,与陈年葡萄酒、芒果汁、蜂蜜酒混合,做成一种古代鸡尾酒 Shidhu,提倡体弱的男性在聚会时喝,有助于强身健体、增进友谊。

这个古老的朗姆酒配方,现代人也进行了还原。

不过伐八他酿出来的 Shidhu 朗姆酒,糖分含量很高,因为冰糖制糖术手段古老,在萃取糖分时有很大的浪费,而进行发酵的工作也比较原始,导致这种糖蜜酒缺乏酒精度,但又不是单纯的糖水儿,在古印度医学中颇受重视。

大约在公元 8-9 世纪,该做法西传至小亚细亚,尤其是适合甘蔗和甜菜生长的塞浦路斯岛。

据波兰史学家记载,塞浦路斯国王彼得一世于公元 1364 年出访古代波兰地区,为外国君主提供了一种“来自东方国家的糖蜜酒”。

彼得一世的糖蜜酒较之伐八他的 Shidhu,已经进行了较大改良,提纯了酒精度,减少了甜味儿,在欧洲中世纪的贵族中开始小规模流传(中世纪欧洲的糖是一种稀罕且奢侈的食物);不过那时彼得一世为追求口感,将这种糖蜜酒掺进名为 Soumada 的杏仁露中……

另一方面,马可·波罗在他的冒险中也接触过另一个发明版本的糖蜜酒。

在伊儿汗国旅行时,马可·波罗喝到了一种“带有浓烈甜蜜气息”的酒,感觉不错,一问之下得知,这是住在古里(今印度南部)的水手从东南亚的马来群岛学来的配方,用甘蔗汁一次发酵而成。

这个版本的糖蜜酒,名曰 Brum,被记录在《马可·波罗行纪》中。

据现代考古学家确认,Brum 属于人类刚刚脱离口嚼酒范畴而进行原始发酵之产物,最早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末期。

不过,由于 Brum 是用鲜榨甘蔗汁一次发酵,而非现代糖蜜酒范畴内用含糖量较少的“底料”进行多重发酵,最终未被归纳入古代朗姆酒的发展路线。

总而言之,古代朗姆酒虽然没能取得什么突破性进展(毕竟传播圈子太小了),却也成了欧洲人接受的酒之一种。

爆发

朗姆酒的配方在小范围流传近千年后,终于在大航海时代迎来爆炸式发展。

公元 1651 年,带英帝国殖民的巴巴多斯岛上种植园中,一名叫作 Rumbullion 的黑奴在一次提炼蔗糖之后,意外地发现弃置的糖蜜底料中,散发出了酒精的香气。

却说古代的蔗糖提取技术,乃是分三个步骤来走:

第一步,将甘蔗汁与石灰水混合,利用碱性环境和生石灰入水放热的效果,令蔗糖以饱和结晶方式析出,这时剩下的糖水被称为“头水”;

第二步,将头水与新石灰水混合,析出蔗糖结晶,剩下的即“二水”,非常粘稠且浑浊,即“糖蜜”,也就是伐八他和彼得一世的糖蜜酒之原料;

第三步,二水与新石灰水混合,析出蔗糖结晶,剩余物粘稠不堪,大分子糖混杂在成分复杂的残液中,在当时是毫无用处的废品,被视作“底料”或“废蜜”。

到了底料阶段,剩余物已经开始酵母发酵,多有恶臭,人莫敢近。

也就这次,Rumbullion 运气好,他的主人追求效率,二水没提纯完。

这股子酒香一下子就让这个黑奴满眼放光儿,他试着尝了尝……嗯,是能喝的酒。

还带着一股子淡淡的焦糖味儿,不错!

没过多久,黑奴们就开始喝这种廉价酒,作为对悲惨人生的一种排解;逐渐接受这种酒的农场主则戏称为“一种地狱般的热酒”,给了个别称“Kill-Devil”。

同时,黑奴制作的“平民朗姆酒”——以 Rumbuillion 之名命名为 Rum,大约在公元 17-18 世纪风靡于西印度群岛(加勒比地区),后更传入新大陆各地。

另一方面,原本在欧洲贵族之间小范围流传的古代糖蜜酒,也被带到了新大陆——顺带一提,新大陆一开始其实是没有甘蔗的,这是殖民者带过去的经济作物。

大约在公元 1620-30 年代,挪威海军就开始自行酿制“古代糖蜜酒”,并将其制作方法传给了同样致力于新大陆殖民的法国人。

在历史记载缺失的时间段中,两种酿造方法,在新大陆的土地上发生了奇妙的生态化反。

贵族们精心打造的酿造提纯,与黑奴们苦心研究的大众口感,在结合之后,过去糖蜜反应物可能会有的怪味儿也被隔绝清除,呈现为多重朗姆酒,最高品质的黑、金两款,恍然有陈年白兰地的风味儿。

在一些文献中,记载黑奴酿制的早期朗姆酒会令人肚子疼,这个说法是事实——甘蔗的某些化学物质在发酵过程中确有可能产生令人不快的物质,不过随着朗姆酒制作开始系统化,这一现象逐渐消失了(对甘蔗成分过敏的人另说)。

公元 1664 年,注意到各国殖民地都流行这种廉价好酒,新英格兰殖民地(今美帝东海岸一带)的带英商人立即利用本地兴盛的金属冶炼和木材加工产业,打造了世上第一家系统生产朗姆酒的厂子。

仅仅十年,新英格兰的殖民产业支柱就被朗姆酒取代,其中罗德岛开发出的“轻朗姆”(Light Rum,即白朗姆酒),口感如威士忌,广受欢迎,尤其在喝不起高品质威士忌或葡萄酒的水手当中,传播速度极快。

公元 17 世纪末,也不知道谁规定的,陶醉于白朗姆的带英殖民地官员决定,用朗姆酒代替货币,发给水手当作报酬——这其中也包括带英的私掠船,此先按下不表。

至于有一天过一天的水手,则是乐不可支,直接拿烈酒当工钱,省去酒吧买酒了,多是一件美事啊!

结果有那么几十年,水手的工资就是朗姆酒,朗姆酒和黄金成了一般等价物,需求巨大;在西非沿海,4 英制加仑(约合 18 升,将近一桶)朗姆酒就能换一个黑奴,而 3 英制加仑朗姆酒就够雇佣一个水手半年了。

这反过来催动了蔗糖生产业,加之欧洲人疯了一样爱吃糖,糖业爆炸式增长,更带动了朗姆酒产业,直至美帝独立前夕,在加勒比群岛、西非海岸和新英格兰地区之间,出现了“新三角贸易”,众多糖厂和朗姆酒厂主赚得盆满钵满。

结果带英眼瞅着十三殖民地越来越有钱,就想着不能让这生意做大了,否则糖产业被垄断了咋办?

于是乎,出台了《1764 年蔗糖法案》,对蔗糖产业课以重税。

糖上了重税,直接影响的是朗姆酒产出——在这一时期,新英格兰的大众饮料就是朗姆酒,平摊给每个人,相当于每人每年能喝 14 升的朗姆酒。

现在要断了顿儿,你说谁会干?

得,你带英贵族不让我们喝酒爽了,我们就不让你丫的喝茶痛快了!

公元 1773 年 12 月 16 日,波士顿倾茶事件发生,不到两年,美帝独立战争开始

带英为了糖,影响了朗姆酒产业,间接催生了美帝建国。

此外,朗姆酒还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开始在大众文化中崭露头角。

称霸

美帝建国之初,花生炖大统领就在 1789 年大统领就职典礼上,命人搬来一桶巴巴多斯原装黑朗姆酒(如同我国的贵州茅台镇原装),当众钻眼儿,结果在场所有人都喝得大呼小叫。

大统领带头宣传,朗姆酒在美帝前二十年真混了一把国酒的待遇。

那时美帝大统领选举时,候选人通常会召开一个酒会,跟社会各界领袖一起痛饮朗姆酒,以示亲民。

不过,带英的《蔗糖法案》仍然有效,最终年轻美帝的蔗糖生意还是受到了影响,加之后来美帝的新国酒——玉米酿造的波旁威士忌被制造出来,朗姆酒逐渐离开了国酒的舞台和大众的餐桌。

但是朗姆酒并未失去它的市场,相反,在 18-19 世纪的余下时间里,它称霸于大海。

暂且让我们回到公元 17 世纪后期。

那时朗姆酒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使用并不限于新英格兰殖民地给水手发放工资,法国人也用这个给贩奴船长当薪水,取代了过去的法国白兰地。

毕竟朗姆酒更便宜,也更好取得。

结果很快,贩奴船长、私掠船长及水手,乃至一般带英和法国水兵,都对朗姆酒趋之若鹜,两国不得不开始控制这些手下别喝得整天五迷三道,在朗姆酒里大量掺入柠檬汁等果汁。

其中又以带英的牙买加驻军司令爱德华·弗农上将的发明最着名,他在高品质的黑朗姆酒里适度掺水调整酒精比值,加入柠檬汁和橙汁以补充维生素,使得朗姆酒成为海军的口粮专配酒,名曰Grog(格洛克酒)

弗农将军的发明令海军赞不绝口,也使得格洛克酒在多次改良后,成为包括牙买加、多米尼加在内的中美洲各国之“国酒”。

不过最大受益者,其实是经常停靠在牙买加补给的私掠船。

当时,茫茫大海上保存食品的技术非常之落后,尤其水手急需的新鲜水果蔬菜,维生素缺乏导致的坏血病如大海的诅咒,令水手谈之色变。

至于格洛克酒的横空出世,简直是福音。

而且调整后的朗姆酒更加廉价,还能补充每日维生素,简直就是现代运动饮料的路子。

私掠船长立即将格洛克酒的配方买下,从而在船上推广之。

毕竟朗姆酒较之其它烈酒,价格差异明显,还容易取得,在当时全球没有地方不种甘蔗的,何必要舍近求远呢?

于是乎,朗姆酒成了海上名酒,当然,原装的黑朗姆、金朗姆酒仍然占据霸主地位,当私掠船又退化回海盗(私掠许可证最终是会被到期收回的),无法无天就和朗姆酒挂了钩。

然鹅一般人所不了解的是,海盗自己的规矩一大堆,并不是一句无法无天就能涵盖的。

不过这并不妨碍朗姆酒成为大海上的霸主之酒……尤其朗姆酒没有保质期之说。

除了私掠船的活动,带英帝国的盛世也与朗姆酒密切相关。

比如“纳尔逊之血”,一般被认为是带英挽救国运的特拉法尔加海战中,一打二大获全胜的霍雷肖·纳尔逊将军被流弹击中,伤重去世后,手下将他的遗体保存在朗姆酒(一说为雪莉酒)桶中保存。

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海军因为架不住馋嘴,用钻洞的方式将桶中烈酒喝光。

故此,朗姆酒被戏称为“纳尔逊之血”,并且诞生了一个英语俗语 tapping the admiral(直译敲敲海军上将),意指“用吸管从桶中偷偷吸取液体”的行为。

不过,这个说法有争议,到底用了什么酒是个谜,但一个不争事实是,当时带英海军的确有用朗姆酒保存战死将士的习俗。

甚至于,现代烈酒的烈度指数 Proof,也是与朗姆酒文化高度相关的。

由于私掠船长承袭旧制,用朗姆酒当薪水雇用水手,这些水手害怕碰到黑心船长在酒里多掺水,于是会在拿到薪水酒的当天,把酒倒到火药上,再点燃火药。

若点燃了,那就是好酒,没掺水;若没点燃,那就是掺了不少水。

这个做法很快传到带英官方那边儿,他们考虑到战舰货仓里永远是朗姆酒和火药放在一起,如果打仗或者航行时仓漏了,朗姆酒洒火药上了,会不会导致火药受潮呢?

经反复试验,发现酒精度在 57%左右的朗姆酒浸泡火药,还是能点燃。

于是,诞生了一个术语词“防水”,即 Proof,后被引申为酒精烈度。

自此,朗姆酒几乎成为大航海时代中后期的流行文化的一部分,到哪儿都缺不了它。

误植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大航海时代的浪漫最终褪去,朗姆酒代表的文化也慢慢黯淡。

在土澳殖民地零星发生的一些小事件,是为朗姆酒称霸时代的尾声。

由于土澳殖民地早期环境恶劣加之成员大多为苦役犯,对朗姆酒尤为渴望,一些商人趁机走私孟加拉朗姆酒到土澳,伪装成运大米的货船,并留下了一种象征走私的俗语“一半大米、一半烈酒”。

为此,土澳的新南威尔士总督四代目威廉·布莱在公元 1806 年上任,即宣布全境禁酒,不准再用朗姆酒当货币。

结果回应他的,是殖民地亲兵的刺刀。公元 1808 年布莱战败被捕,叛乱军统治殖民地直到带英选了新总督才平定。

史称“朗姆酒叛乱”(Rum Rebellion)。

但从这之后,朗姆酒及其文化就再也没掀出什么水花,革命和叛乱也远去了。

一直到公元 19 世纪 80 年代,苏格兰作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传世之作《金银岛》大卖并进入流行文化。

在这部小说里,史蒂文森根据正史所载的海盗文化,和传说中的海盗文化组装成“流行文化中的海盗体系”,其中以主线角色“比尔船长”的歌谣“十五人扒着死人箱,呦吼吼,朗姆酒一瓶快来尝”最为深入人心。

当然,真正的海盗文化中,海盗才不会唱这种歌……他们更喜欢唱情歌(海上寂寞想姑娘)和海上民谣(思念家乡)。

不过朗姆酒这个文化因素倒是真存在的,海盗们用朗姆酒、肉豆蔻混合制造的“斑布酒(Bumbu)”是另一种比肩格洛克酒的混合烈酒,同样可以补充维生素,抑制坏血病,故此人人都喝。

说来有趣儿,《金银岛》发扬光大的地方就是美帝(可能和因为朗姆酒没得喝就造反有关),自公元 1920 年至今,美帝拍摄了十余部电影、衍生电视剧、动画,世界各国也多有改编,前苏联也没放过这个流行文化大 IP。

于是海盗作为大航海时代的代表形象,全世界最早建立系统规矩且代表无法者的标志,和朗姆酒正式绑定,从过去为讨生活时的薪水代用品,直接跃迁为文化的象征。

加之朗姆酒直接引发英语世界的两场规模性暴动(美帝独立战争和朗姆酒叛乱),与无法者的相关性也就更强了。

这算是一种文化误植,但是没有超出历史和文化的范畴,所以流行起来很容易,大家接受度也很高。

后来但凡出现海盗为主角或重要角色的流行文化载体——小说、影视剧、漫画、动画里,朗姆酒就成了海盗手中必要的物品。过去围绕着朗姆酒诞生的文化体系,也被因此复活,焕发了新的光彩。

同样因此,朗姆酒作为一种文化象征,在新时代掀起了新的浪潮。

现代

除了被现代流行文化视为海盗的标志和“海盗名酒”,朗姆酒的现代意义也不容小觑。

上文中爱德华·弗农将军发明的格洛克酒,在几百年间,发展为朗姆酒的一个种——风味朗姆酒(Flavored Rum);在朗姆酒蒸馏中用各种水果调味,当然现在用的是各种香精香料……

至于上文提到的白朗姆酒,现代更多是被用于调鸡尾酒……小清新喜欢的“莫吉托”和“蓝色夏威夷”就是白朗姆酒做基酒。

此外,意大利和中欧各国学到朗姆酒配方后,将之结合茴香、胡椒、丁香、肉桂等旧大陆香料,制成一种香料酒——香料朗姆酒(Spiced Rum),也是一个种,以金朗姆酒为基础。

当然现代朗姆酒文化较为拔尖儿的,一是酿酒大牌子百加得、摩根船长和哈瓦那俱乐部,二是带英皇家海军。

格洛克酒的流行年代并非随着现代科学发展而落幕,带英皇家海军的退役人员在二战后开发了优质朗姆酒(Premium Rum),有时会跟高度数朗姆酒(Overproof Rum)相混,特色是酒质更醇,如同陈年威士忌或白兰地。

至于在军中配给口粮酒的作风,一直到公元 1970 年 7 月 31 日才正式停止(新西兰皇家海军现在仍然在配给),与带英帝国同生同死。

那之后,只有君主生日、国家纪念日和海军节日上,才会由君主或王子发令“Splice the mainbrace”,配给格洛克酒。

此外,在世界其它地区,朗姆酒演化出了更多的亚种,有用甜菜的糖蜜做原料的 Tuzemak(别名华约朗姆酒),以及直接从甘蔗汁头水发酵提取的 Rhum agricole(农业朗姆酒),盛行于前法属加勒比殖民地。

还有巴西国酒卡沙夏(Cachaça),因为用甘蔗汁直接发酵,颇有古代马来人甘蔗酒 Brum 之风采,故此也被算入朗姆酒的大范畴。

不过无论哪一种,现代朗姆酒的口感非常顺滑且甜香,焦糖味儿成为了标配,过去生猛、粗糙和粗豪的口感,只有在高度数朗姆酒中能隐约感受到。

至于斑布酒,也是如此。

今天的我们,早已有多重对自由和冒险的表达方式,花多眼乱,朗姆酒所代表的含义和过去在大航海时代的王者地位,已然只剩下了一个符号。

朗姆酒,终于又回归了一种酒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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